行动目标

“节能计划-企业”旨在推广可再生能源(ER)和热电联产(CHP)的使用,以覆盖至少25%的年电力和热量需求。

谁可以参与该计划?

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人办公室、商业建筑和酒店。 

计划要求

  1. 企业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并具有适用于该行动的NACE代码。
  2. 必须在提交电子融资提案的日期之前完成至少两个(2)管理年度的审计。
  3. 活跃在希腊领土,并宣布它为一个地方/地方上执行的活动,这一行动完全由区域。 在一个资助请求以指示的区域在其中作出的投资项目。
  4. 必须具有中小企业(PMI)资格。
  5. 合法工作的适当授权的文件。
  6. 在提交电子申请之前,企业需已完成至少两个12个月的营业年度。
  7. 没有任意建设,或者是没有安装任意使用财产以及如果有的照顾。
  8. 来完成该进行能源审计,如通过拟议的节能项目的报告结果的能源审计。
  9. 如果申请包括建筑能效改进措施,且法律要求,则需提供注册能源审计师签发的能源性能证书(EPC)。
  10. 至少实现最低能量的目标,
  11. 每个企业税号在本计划内只能提交一个投资提案。可以在一个申请中包括同一地区的多个建筑。
  12. 不得处于破产、清算或强制管理状态。
  13. 没有未决反对恢复国家援助的后决定的欧洲委员会。
  14. 到提交这些费用包括在这一资金应用程序是没有资金,加入,并将不提交核准的资金的另一个项目供资由国家或社区的资源。
  15. 不得适用法律4488/2017第40条的排除条款。
  16. 企业不得被视为“陷入困境”(根据国家援助规定的2014/C 249/01通知)。
  17. 拥有或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正式声明承诺,在提案完成之前,将确保适当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以尽量减少残疾人士的无障碍障碍,无论何时必要和需要时。基础设施包括建筑设施和电子应用(例如,网站和其他电子应用,如电子信息或服务点)。
  18. 企业需为所有权人或至少三年使用期限的租赁合同或使用权人,以确保投资完成后的持续性。
  19. 提议的措施需得到激励支持,且在提交申请之前不得开始施工。适用最小援助规则和一般性豁免条例(RGEC)651/2014的累积规则,涵盖整个项目和单个行动。

能源目标

每个资助项目需符合以下最低能源和环境目标要求:

  1. 至少减少35%的二氧化碳排放。
  2. 至少节约35%的一次能源。
  3. 根据能源性能证书的规定,提升至少三级能效,或在重大翻修情况下,必须达到B级要求(根据法律4122/2013的规定)。

可资助支出

(a) 能源改造工程

(b) 支持费用 (如准备、提交和跟踪申请的费用,以及最低能源目标的最终验证),符合最小援助规定。

干预措施的能升级

符合条件的干预措施的指示下

建筑的隔热的不透明的建筑元件,更换的透明的结构部件、安装阴影系统。

–照明系统,内部和外部,不存/存在的用户。

–节能系统,用于加热的空间,例如锅炉替代的热泵,增强热分布网络、替代的终端单位的新能源效率。

程序节省能源在冷冻的空间,例如更换冷却器的现代化技术、热泵,或制冷机,增强热分布网络、替代的终端单位的新能源效率。

– 在通风系统中进行节能改造,例如用具有排气能量回收功能的新技术更换空气处理机组(AHU),加强分配网络的保温,以及用由电子装置(逆变器)控制的更新、更节能的风机替换现有风机。

程序节省能源系统的热水用于作为锅炉替代的热泵,增强热分销网络,更换储存单元的新能源效率。

可再生能源系统安装干预,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系统、能源储存系统、小型风力发电机以及地热空调系统(包括地热交换器)。

–安装的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管理,在地方但在中央一级。

–系统,以提高功率质量。

其他支助服务

在这方面的行动是可能的资助以下支助服务。

–服务的能源审计员。

–服务的能源审计员问题,能源性能的证书(原和最终的).

–发展和认证的一种能源管理系统根据ISO50001.

–咨询服务用于监测和管理。

–研究和研究一切形式所必要的执行情况报告结果的能源审计有关的目的的行动。

– 顾问/支持性工作的合格补贴费用不得超过投资计划合格总预算的7%,支持性费用的最高总额为30,000欧元。

每种资助类型和费用类型的资助比例。

企业类型/费用类型
节能费用 (欧盟法规651/2014 (第38条))
支持性费用 (De Minimis)
中型企业
40%
40%
小型和微型企业
50%
40%

每个商业计划的预算。

行业/预算限制
最低预算
最高预算
商业和服务
100.000 €
旅游
50.000€
500.000€

费用的可资助日期

作为起始日期的资格的支出的指定

–为支出的一般性豁免的规定,新的电子提交的提案的程序。

–费用,这是受到监管Deminimis,该日期前出版物的方案。

–截止日期的资格的支出中提出的建议的30/06/25

完成和提交的截止日期

作为到期日为资格的支出中提出的建议的30.06.2025. 完成提出的建议应于上述日期。

时间安排

该期间的执行情况的各项建议,不能超过十八(18)必须已受到核查的请求的第一九(9)个月的通过日期的决定的一体化。 在相反的情况下作为受让人的预算数额低于30%的补贴预算。

如需更多信息,请点击下面的按钮申请电话预约,我们公司的专业经济学家将与您联系。

“节能计划-企业”计划的初步指南

ΙΩΝΙΚΗ Finance

3 11月2022

行动目标

“节能计划-企业”旨在推广可再生能源(ER)和热电联产(CHP)的使用,以覆盖至少25%的年电力和热量需求。

谁可以参与该计划?

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人办公室、商业建筑和酒店。 

计划要求

  1. 企业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并具有适用于该行动的NACE代码。
  2. 必须在提交电子融资提案的日期之前完成至少两个(2)管理年度的审计。
  3. 活跃在希腊领土,并宣布它为一个地方/地方上执行的活动,这一行动完全由区域。 在一个资助请求以指示的区域在其中作出的投资项目。
  4. 必须具有中小企业(PMI)资格。
  5. 合法工作的适当授权的文件。
  6. 在提交电子申请之前,企业需已完成至少两个12个月的营业年度。
  7. 没有任意建设,或者是没有安装任意使用财产以及如果有的照顾。
  8. 来完成该进行能源审计,如通过拟议的节能项目的报告结果的能源审计。
  9. 如果申请包括建筑能效改进措施,且法律要求,则需提供注册能源审计师签发的能源性能证书(EPC)。
  10. 至少实现最低能量的目标,
  11. 每个企业税号在本计划内只能提交一个投资提案。可以在一个申请中包括同一地区的多个建筑。
  12. 不得处于破产、清算或强制管理状态。
  13. 没有未决反对恢复国家援助的后决定的欧洲委员会。
  14. 到提交这些费用包括在这一资金应用程序是没有资金,加入,并将不提交核准的资金的另一个项目供资由国家或社区的资源。
  15. 不得适用法律4488/2017第40条的排除条款。
  16. 企业不得被视为“陷入困境”(根据国家援助规定的2014/C 249/01通知)。
  17. 拥有或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正式声明承诺,在提案完成之前,将确保适当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以尽量减少残疾人士的无障碍障碍,无论何时必要和需要时。基础设施包括建筑设施和电子应用(例如,网站和其他电子应用,如电子信息或服务点)。
  18. 企业需为所有权人或至少三年使用期限的租赁合同或使用权人,以确保投资完成后的持续性。
  19. 提议的措施需得到激励支持,且在提交申请之前不得开始施工。适用最小援助规则和一般性豁免条例(RGEC)651/2014的累积规则,涵盖整个项目和单个行动。

能源目标

每个资助项目需符合以下最低能源和环境目标要求:

  1. 至少减少35%的二氧化碳排放。
  2. 至少节约35%的一次能源。
  3. 根据能源性能证书的规定,提升至少三级能效,或在重大翻修情况下,必须达到B级要求(根据法律4122/2013的规定)。

可资助支出

(a) 能源改造工程

(b) 支持费用 (如准备、提交和跟踪申请的费用,以及最低能源目标的最终验证),符合最小援助规定。

干预措施的能升级

符合条件的干预措施的指示下

建筑的隔热的不透明的建筑元件,更换的透明的结构部件、安装阴影系统。

–照明系统,内部和外部,不存/存在的用户。

–节能系统,用于加热的空间,例如锅炉替代的热泵,增强热分布网络、替代的终端单位的新能源效率。

程序节省能源在冷冻的空间,例如更换冷却器的现代化技术、热泵,或制冷机,增强热分布网络、替代的终端单位的新能源效率。

– 在通风系统中进行节能改造,例如用具有排气能量回收功能的新技术更换空气处理机组(AHU),加强分配网络的保温,以及用由电子装置(逆变器)控制的更新、更节能的风机替换现有风机。

程序节省能源系统的热水用于作为锅炉替代的热泵,增强热分销网络,更换储存单元的新能源效率。

可再生能源系统安装干预,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系统、能源储存系统、小型风力发电机以及地热空调系统(包括地热交换器)。

–安装的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管理,在地方但在中央一级。

–系统,以提高功率质量。

其他支助服务

在这方面的行动是可能的资助以下支助服务。

–服务的能源审计员。

–服务的能源审计员问题,能源性能的证书(原和最终的).

–发展和认证的一种能源管理系统根据ISO50001.

–咨询服务用于监测和管理。

–研究和研究一切形式所必要的执行情况报告结果的能源审计有关的目的的行动。

– 顾问/支持性工作的合格补贴费用不得超过投资计划合格总预算的7%,支持性费用的最高总额为30,000欧元。

每种资助类型和费用类型的资助比例。

企业类型/费用类型
节能费用 (欧盟法规651/2014 (第38条))
支持性费用 (De Minimis)
中型企业
40%
40%
小型和微型企业
50%
40%

每个商业计划的预算。

行业/预算限制
最低预算
最高预算
商业和服务
100.000 €
旅游
50.000€
500.000€

费用的可资助日期

作为起始日期的资格的支出的指定

–为支出的一般性豁免的规定,新的电子提交的提案的程序。

–费用,这是受到监管Deminimis,该日期前出版物的方案。

–截止日期的资格的支出中提出的建议的30/06/25

完成和提交的截止日期

作为到期日为资格的支出中提出的建议的30.06.2025. 完成提出的建议应于上述日期。

时间安排

该期间的执行情况的各项建议,不能超过十八(18)必须已受到核查的请求的第一九(9)个月的通过日期的决定的一体化。 在相反的情况下作为受让人的预算数额低于30%的补贴预算。

如需更多信息,请点击下面的按钮申请电话预约,我们公司的专业经济学家将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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