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期待的新中小企业设立支持行动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该行动旨在 支持新成立和创业中的中小企业的投资计划 (不包括零售贸易、餐饮和旅游业),这些企业将投资自有资源用于其计划开展的活动,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该行动的公共总支出为 190.000.000€ ,其中 41.800.000€ 分配给过渡地区(阿提卡和南爱琴海), 148.200.000€ 分配给欠发达地区(北爱琴海、东马其顿-色雷斯、中马其顿、伊庇鲁斯、色萨利、西希腊、克里特、西马其顿、爱奥尼亚群岛、中希腊、伯罗奔尼撒)。

目的

该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创建新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来增强创业精神,覆盖所有经济部门的选定行业,不包括餐饮、零售和旅游业,将通过2021-2027年的“竞争力”计划资金实施。

适用对象

在该计划框架内,符合条件的受益者可以是新成立和初创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这些企业将运营或正在符合公告的合格经济活动分类代码 (NACE)。

初创企业: 将在行动公布之日起至首次拨款期间成立的企业,并将专注于符合条件的NACE代码,贯穿整个投资计划的实施阶段,直至投资完成。

新成立的企业:新成立的企业是指从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注册日期起,至行动公告之日为止,尚未连续运营12个月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在提交资金申请时,整个投资计划实施阶段以及投资完成之前,必须专注于符合行动的NACE代码。

企业加入该计划的基本条件如下:

基本要求

1在希腊境内成立或打算成立的企业。
2.中小企业的身份。
3.企业必须在提议的投资计划中至少拥有一个符合条件的NACE代码(在首次拨款之前)。
4.本次行动每个税务识别号(TIN)仅能提交一份资金申请。
5.在投资计划的自我评估中至少得分70,依据公告中规定的标准。
6.为实施本行动的措施,声明仅在一个区域内的地点,并且在同一援助强度适用的地区。
7.有效的建筑许可证或申请其签发的申请,或建筑许可证的预批准,或建筑条件的认证,或至少在提交资金申请时提交的建筑许可证预批准申请或建筑条件的认证。如果投资计划包括建筑及其他设施的费用,而这些费用不需要建筑许可证,则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声明,证明不需要建筑许可证,并附上相关的详细说明。
8.提交上述投资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证。
9.提交对物业的使用权(所有权、用益权、有效的使用/租赁)的证明,时间不少于6年。六年的期限从行动公告之日计算。具体而言,对于建筑的建设,租赁必须在行动公告之日后至少为12年。
10.提交证明以至少60%的比例确保提议的投资计划的私人参与的证明。
11.仅以以下形式的公司/商业企业经营或打算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单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有限合伙、I.K.E.、单人私人资本公司、个体经营、商业非营利公司、社会合作企业、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城市合作社、无限责任城市合作社、商业城市合作社、 нотариус、有限责任社会合作社(K.O.I.S.P.E.)]并保持单一或复式记账。

可资助费用

. 合规费用 分为两类: 设备 费用和 服务提供费用。.

符合条件的支出是指为实现更高水平的能源效率所需的额外投资支出。与实现更高能源效率水平无直接关联的支出不符合条件。所有支出不得仅用于建筑物的能源效率改善。

符合条件的日期是电子申请提交日期,除了服务支出外,服务支出自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

设备支出包括:

预算、实施期限和资助比例

每个投资计划的资助预算范围从 30.000€400.000€。如果提交的投资计划预算低于 30.000€,将被视为不符合资格,无法提交。

资助投资的完成期限为批准决定日期起的24个月内。

. 资助比例 适用于所有投资计划的合格支出,统一为 45%资助预算资助比例 可以增加:a)如果投资在偏远、火灾或洪水灾区或小岛上进行(根据公告),则增加 10% ,和/或b)如果在提交资助申请时声明在投资完成后的第一年内至少创造 5% 声明在提交申请的筹资目标的就业至少 1个全职就业机会,则额外增加。

日发布公告后开始,申请程序将在 18/12/2023 与出版物的通知的程序以完成对 29/02/2024

联系我们

斯塔夫罗斯·尼卡斯

经济学家-ΙΩΝΙΚΗ Consultancy

s.nikas@ioniki.net

+30 2541 20 00 41

加强新中小企业的成立和运营

24 1月2024

斯塔夫罗斯·尼卡斯

经济学家 

ΙΩΝΙΚΗ Finance

备受期待的新中小企业设立支持行动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该行动旨在 支持新成立和创业中的中小企业的投资计划 (不包括零售贸易、餐饮和旅游业),这些企业将投资自有资源用于其计划开展的活动,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该行动的公共总支出为 190.000.000€ ,其中 41.800.000€ 分配给过渡地区(阿提卡和南爱琴海), 148.200.000€ 分配给欠发达地区(北爱琴海、东马其顿-色雷斯、中马其顿、伊庇鲁斯、色萨利、西希腊、克里特、西马其顿、爱奥尼亚群岛、中希腊、伯罗奔尼撒)。

目的

该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创建新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来增强创业精神,覆盖所有经济部门的选定行业,不包括餐饮、零售和旅游业,将通过2021-2027年的“竞争力”计划资金实施。

适用对象

在该计划框架内,符合条件的受益者可以是新成立和初创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这些企业将运营或正在符合公告的合格经济活动分类代码 (NACE)。

初创企业: 将在行动公布之日起至首次拨款期间成立的企业,并将专注于符合条件的NACE代码,贯穿整个投资计划的实施阶段,直至投资完成。

新成立的企业:新成立的企业是指从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注册日期起,至行动公告之日为止,尚未连续运营12个月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在提交资金申请时,整个投资计划实施阶段以及投资完成之前,必须专注于符合行动的NACE代码。

企业加入该计划的基本条件如下:

基本要求

1在希腊境内成立或打算成立的企业。
2.中小企业的身份。
3.企业必须在提议的投资计划中至少拥有一个符合条件的NACE代码(在首次拨款之前)。
4.本次行动每个税务识别号(TIN)仅能提交一份资金申请。
5.在投资计划的自我评估中至少得分70,依据公告中规定的标准。
6.为实施本行动的措施,声明仅在一个区域内的地点,并且在同一援助强度适用的地区。
7.有效的建筑许可证或申请其签发的申请,或建筑许可证的预批准,或建筑条件的认证,或至少在提交资金申请时提交的建筑许可证预批准申请或建筑条件的认证。如果投资计划包括建筑及其他设施的费用,而这些费用不需要建筑许可证,则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声明,证明不需要建筑许可证,并附上相关的详细说明。
8.提交上述投资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证。
9.提交对物业的使用权(所有权、用益权、有效的使用/租赁)的证明,时间不少于6年。六年的期限从行动公告之日计算。具体而言,对于建筑的建设,租赁必须在行动公告之日后至少为12年。
10.提交证明以至少60%的比例确保提议的投资计划的私人参与的证明。
11.仅以以下形式的公司/商业企业经营或打算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单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有限合伙、I.K.E.、单人私人资本公司、个体经营、商业非营利公司、社会合作企业、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城市合作社、无限责任城市合作社、商业城市合作社、 нотариус、有限责任社会合作社(K.O.I.S.P.E.)]并保持单一或复式记账。

可资助费用

. 合规费用 分为两类: 设备 费用和 服务提供费用。.

符合条件的支出是指为实现更高水平的能源效率所需的额外投资支出。与实现更高能源效率水平无直接关联的支出不符合条件。所有支出不得仅用于建筑物的能源效率改善。

符合条件的日期是电子申请提交日期,除了服务支出外,服务支出自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

设备支出包括:

预算、实施期限和资助比例

每个投资计划的资助预算范围从 30.000€400.000€。如果提交的投资计划预算低于 30.000€,将被视为不符合资格,无法提交。

资助投资的完成期限为批准决定日期起的24个月内。

. 资助比例 适用于所有投资计划的合格支出,统一为 45%资助预算资助比例 可以增加:a)如果投资在偏远、火灾或洪水灾区或小岛上进行(根据公告),则增加 10% ,和/或b)如果在提交资助申请时声明在投资完成后的第一年内至少创造 5% 声明在提交申请的筹资目标的就业至少 1个全职就业机会,则额外增加。

日发布公告后开始,申请程序将在 18/12/2023 与出版物的通知的程序以完成对 29/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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